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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海德堡要理问答 第五问】你能完全遵守每一条律法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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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问:你能完全遵守每一条律法吗? 答:不能;因为我的本性就倾向于恨神、恨邻舍。 注释: 这一问与前面几问联系起来,告诉我们, 我们的苦境 (有两部分)有两种方式可以从律法中知道。 第一, 通过将我们自己与律法相比较; 第二, 通过将律法的咒诅应用于我们自己。 将我们与律法相比较,或将律法与我们相比较,就是考虑律法所要求的圣洁,以及这圣洁是否在我们身上。 这种比较清楚地证明我们不能达到律法所要求的;因为律法要求我们对上帝有完全的爱,而我们里面除了对他的厌恶和憎恨之外什么都没有。 同样, 律法 要求我们对邻舍有完全的爱;但在我们身上有的却是对邻舍的恨。 因此,我们以这种方式获得了对我们痛苦的第一部分的认识,其中包括我们的堕落,而圣经在多处对我们定罪。 ( 罗马书 8:7 。以弗所书 2:3 。提多书 3:3 ,等等。 )   律法的咒诅 对我们的应用是通过一个实际的逻辑推理进行的, 其中的主要命题是律法的声音:凡不照着律法书上所写的一切去做的,都要受咒诅。 良心在我们身上提供并确认了次要命题:我没有继续遵行所写下的一切事,等等。 结论是对法律判决的认可:我被判刑了。   良心 向每个人发出了这样的论证; 是的,它无非是在头脑中形成的这种实际论证, 其主要命题是上帝的律法; 次要命题是对我们所做的违反律法的认识。 结论是对律法判决的认可,因为罪而谴责我们 -- 这种认可将伴随着悲伤和绝望,除非福音的安慰临近我们,我们因神的儿子,我们的中保的缘故而获得罪的赦免。 正是通过这种方式,我们获得了对自己罪孽深重的认识,并暴露在永恒的责罚之下,这是我们痛苦的第二部分;因为通过这种说法,所有的人都确信自己有罪。 律法约束所有人服从,如果不服从,就会受到永恒的惩罚和定罪。 然而,没有人会服从。 因此,律法约束所有人,使他们永远被定罪。 要了解更多关于信仰问题,欢迎点击观看: 合理的信仰 继续阅读: 无论是生是死,你唯一的安慰是什么? 你必须知道哪些事,才能因为这安慰,无论是生是死都快乐? 你怎么知道你的苦境呢? 神的律法对我们有什么要求?

【海德堡要理问答 第四问】神的律法对我们有什么要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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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问: 神的律法对我们有什么要求? 回答:基督在马太福音廿二章 37-40 节提纲挈领地教导我们︰「你要尽心、尽性、尽意爱主 ── 你的神。这是诫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爱人如己。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。」   你是否问过自己: 无论是生是死,你唯一的安慰是什么? 你必须知道哪些事,才能因为这安慰,无论是生是死都快乐? 你怎么知道你的苦境呢? 注释 基督在《马太福音》 22:37 和《路加福音》 10:27 中重述了律法的实质,从申命记 6:5 和利未记 19:8 中得出。他解释了该宣言的含义。 " 证实这律法上的一切话不去行的,是要受咒诅的;也就是说,这些不尽心、尽性、尽意、尽力爱上帝,不爱人如己的人。 这几个部分必须得到更充分的解释。   你要爱主你的神: 全心爱上帝,就是在承认他的无限良善之后,恭敬地把他当作我们的至善,爱他,只在他身上欢喜和信赖,把他的荣耀看得比其他一切都重要,使我们对任何可能使他不高兴的事没有丝毫想法、倾向或愿望。宁可失去我们所珍爱的一切,或忍受最沉重的灾难,也不愿我们与他分离,或在最小的事情上冒犯他,最后,这一切的目的是为了使他能因我们而得到荣耀。   主你的神: 你要爱那位神,他是你的主,是你的神,他向你启示了自己,把他的好处赐给你,你必须为他服务。这里有一个真神与假神的对立。   尽心: 我们所理解的  " 心  " 是指情感、欲望和倾向。因此,当上帝要求我们全心全意时,他希望我们只爱他一个人,而不是其他一切;希望我们的全心全意停留在他身上,而不是把一部分给他,一部分给别人。简而言之,他希望我们没有任何东西能与他相等,更不希望我们喜欢任何东西而不喜欢他;或者我们只愿意分享他的一部分爱。这样爱上帝,就是圣经所说的  " 以完全的心在上帝面前行走 " ;与此相反的是,不以完全的心在上帝面前行走,也就是停止,不把整个人交给他。   反对意见: 只有上帝才是我们要爱的。因此,我们的邻居、父母和亲属都不应该被爱。 回答: 这个论点是错误的,因为它从对方式的否定,到对事物本身的否定。只有上帝才是最值得爱的,并且高于其他一切;也就是说,在这种情况下,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东西是我们所喜欢的,或者是与他平等的,而我们又不愿意为了他的缘故而放弃的...

十诫到底在说些什么?加尔文如何解释十诫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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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尔文怎么看十诫? 第一块法版与敬拜神有关,包含四条诫命。   第一条诫命 的要旨是,唯独神被祂的百姓尊荣。因此,我们唯独向神献上称颂、信靠、祈求与感恩。   第二条诫命 的要旨是,神不会任凭迷信的仪式玷污对祂的敬拜。 它包含两部分。 前者禁止我们狂妄自大,使神臣服于我们的感官,或以任何可见形体代替他。 后者禁止我们基于宗教理由敬拜任何形象,并因而宣扬祂的大能〈祂不能容许这大能受到藐视)、祂忌邪的心(因为祂不能容让别神)、祂追讨罪直到子子孙孙、祂对那些爱慕祂荣耀之人的怜悯。   第三条诫命 吩咐了三件事: 1.       我们心中的意念、口中的言语都当与神的威荣相称 2.       我们不能为了野心或贪欲,贸然滥用祂的圣言和可敬的奥秘 3.       我们不能诽谤祂的工作,却要赞美祂的智慧、恒久忍耐、全能、恩慈和公义。 与之相对的是三种对神的圣名的亵渎=作伪证,不必要的起誓,和行邪术。 这都是以圣徒、有生气或无生气的造物代替神。   第四条诫命 的要旨是,向自己的喜好和工作而死,就能默想神的国。 在此要思想三件事: 1.       首先,是属灵的安息,信徒放下自己的工作,好叫神在他们里面工作。 2.       其次,有指定之日叫他们呼求神的圣名,听他的话语,参加敬拜。 3.       劳苦之人能在工作之余得到休息。 第二块法版,涉及对邻舍当尽的爱心责任,包含后六条诫命。 第五条诫命 的要 旨是,因神喜悦我们遵行祂的律例,祂所规定的尊贵等级就不容干犯。祂禁止 我们夺走在上者的尊荣,无论是借着藐视、顽梗,还是忘恩负义,祂命令我们 给予他们尊敬、顺服和感恩。   第六条诫命 的要旨是,因神已将人类联结在一起,所有人都当顾及他人的安全,因此禁止我们伤害个人,且命令我们向人施恩。   第七条诫命 的要旨是,因神喜爱清洁,我们就当除去一切污秽。因此祂禁止心思、言语和行为上的奸淫。   第八条诫命 的要旨是...